首页| 滚动| 国内| 国际| 军事| 社会| 财经| 产经| 房产| 金融| 证券| 汽车| I T| 能源| 港澳| 台湾| 华人| 侨网| 经纬
English| 图片| 视频| 直播| 娱乐| 体育| 文化| 健康| 生活| 葡萄酒| 微视界| 演出| 专题| 理论| 新媒体| 供稿

国台办:台湾参与区域经济合作须遵守一个中国原则

2019年01月16日 11:23 来源: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

  中新网1月16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6日表示,台湾参与区域经济合作,必须以遵守一个中国原则为前提。我们坚决反对我建交国与台湾商签具有主权意涵和官方性质的协议。

资料图:国台办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。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回答记者提问。<a target='_blank' href='http://www.chinanews.com/'>中新社</a>记者 杨可佳 摄
资料图:国台办在北京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。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回答记者提问。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

  台湾涉外部门日前称“乐见CPTPP生效”,并表示希望CPTPP得以早日开始接受包括台湾在内的新成员加入,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?

  马晓光强调,我们已经多次重申和表明,台湾参与区域经济合作,必须以遵守一个中国原则为前提。我们坚决反对我建交国与台湾商签具有主权意涵和官方性质的协议。

【编辑:孟湘君】

>台湾新闻精选:

本网站所刊载信息,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。 刊用本网站稿件,务经书面授权。
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,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[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(0106168)] [京ICP证040655号] [京公网安备:110102003042-1] [京ICP备05004340号-1] 总机:86-10-87826688

Copyright ©1999-2024 chinanews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